东莞市清溪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向我局申请变更该中心的诊疗科目。现将有关申请信息公示如下:
一、设置单位: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
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吴俊生。
三、医疗机构名称:东莞市清溪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莞市清溪镇计划生育服务所)。
四、类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五、医疗机构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清凤路168号。
六、医疗机构原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妇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妇女保健科/儿童保健科/口腔科/精神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
变更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妇科专业/妇女保健科/儿童保健科/口腔科/精神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
七、登记号:PDY60241644190011B1001。
八、床位(牙椅):0(2)张。
公示时间为2019年8月20日至2019年8月26日(公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实名向我局反映。受理电话:0769-87731055。来信请寄: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卫生健康局,邮编:523660。
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2019年8月20日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3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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