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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溪镇厦坭小鹿诗社获授“东莞市诗教先进单位”称号 传承和发扬诗词文化 助力文化大镇建设

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 2022-05-07

  4月 27 日,清溪镇厦坭小鹿诗社正式揭牌,同时被授予“东莞市诗教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这标志着清溪镇创建“广东省诗词之乡”再添一支主力军。

  东莞中华诗词学会执行会长卫兆元,东莞中华诗词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范雪芳,清溪镇文化服务中心、宣教文体旅游办、鹿鸣诗社、清溪中学及厦坭村有关负责人参加了揭牌仪式。

  据了解,清溪镇厦坭小鹿诗社自2021年筹办以来,在清溪镇委镇政府、东莞中华诗词学会的大力支持下,深入开展诗教活动,致力发展诗词文化,将社员寓诗教工作于党建和文化建设之中,通过开展吟诗、品诗、采风、诗词进家庭,捐赠抗疫物资和诗词讲座等活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充分发挥诗词振奋人心、凝聚力量、激发斗志的正能量,为清溪镇创建“广东诗词之乡”、打造文化大镇贡献一份力。

  2021年12月,清溪镇厦坭小鹿诗社被东莞中华诗词学会授予 “东莞市诗教先进单位”荣誉称号。由于受疫情影响,小鹿诗社获授“东莞市诗教先进单位”荣誉的揭牌仪式,推迟到了当天举行。

  揭牌仪式上,参加活动的嘉宾共同为厦坭小鹿诗社荣获“东莞市诗教先进单位”称号进行揭牌。

  在随后举行的座谈会上,清溪镇文化服务中心负责人表示,清溪镇创建“广东省诗词之乡”,是加强文化阵地建设,努力挖掘和打造具有地方特色品牌的重要举措,小鹿诗社以诗词“六进”活动中的“诗词进社区”为契机,深度开展诗教活动,并获评“东莞市诗教先进单位”,成绩和荣誉的取得,来之不易。她希望,小鹿诗社全体社员担当起新时代赋予的责任,不辱使命,让传播中华诗词文化工作更上一层楼。

  “……莫言鹿小呦声细,将待鹏飞嫩翅坚。文化乡村今日盛,春苗茁壮胜先贤。” 东莞中华诗词学会执行会长卫兆元贺以自创的一首诗,祝贺厦坭小鹿诗社正式揭牌,并表示,诗词是中华民族的瑰宝,是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希望厦坭小鹿诗社更好地发扬和传承中华民族优秀的诗词文化,广泛深入开展更多诗教活动,为中华民族的复兴,为中华文明的传承,为清溪乃至东莞的文化建设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厦坭小鹿诗社社长温宇军表示,接下来将全力打造小鹿诗社,大力传承和发扬诗词文化,为清溪镇创建“广东诗词之乡”、打造文化大镇及振兴诗词文化多出一点力、多发一点光。

  最后,与会嘉宾一行参观了厦坭小鹿诗社办公室,并到镇文化服务中心,参观了清溪镇第十一届赏花行之“精彩鹿城”文化艺术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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