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3年第13号),涉及我镇1家经营主体。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清溪周家大院饮食店使用的生姜
(一)东莞市清溪周家大院饮食店使用的“生姜”(购进日期:2022年10月30日)产品,“噻虫嗪”、“噻虫胺”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生姜”。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了上述“生姜”10斤,其中6.8斤被用于抽检,其余3.2斤已被作为调料使用。
(三)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0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