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3年第12号),涉及我镇1家经营主体。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清溪龙临门火锅店使用的煎炸过程用油
(一)东莞市清溪龙临门火锅店使用的“煎炸过程用油”(加工日期:2022年9月19日)产品,“极性组分”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煎炸过程用油”。经调查,该店于2022年9月17日开始使用乐满家牌食用植物调和油作为上述“煎炸过程用油”,在2022年9月17日至2022年9月19日中午期间用于煎炸小吃,该店已于2022年9月19日中午停止使用上述“煎炸过程用油”,并替换新油。
(三)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0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