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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16013号)

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 2022-10-19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2年第45号),涉及我镇1家市场经营主体。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隽昌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超级宝贝鲜牛奶

  (一)抽检基本情况:东莞市隽昌商贸有限公司售卖的超级宝贝鲜牛奶(生产日期:2022年05月17日,规格:180毫升/盒)产品,“酸度”、“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东莞市隽昌商贸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进货时未查验相关证明文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且在得知涉案商品抽样检验不合格后,立即张贴召回公告,对不合格食品进行召回,并提供了《排查整改报告》。此外,我局未收到对涉案“超级宝贝鲜牛奶”的相关投诉举报,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六条和《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当事人的上述违法行为作减轻处罚。我局对当事人进行如下处罚:

  1.对当事人进货时未查验相关证明文件的行为给予警告;

  2.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佰叁拾贰元(¥132);

  3.对当事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处人民币壹仟元(¥1000)的罚款。

  以上罚没款合计人民币壹仟壹佰叁拾贰元(¥1132)。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经过排查,该公司认为上述“超级宝贝鲜牛奶”不合格项目是酸度,菌落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外观上无法分辨,在销售前不知道该商品有问题。经过排查,其公司采购后有妥善保存上述商品,认为此次抽检不合格项目可能是产品运输过程中存储不当造成的。该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充分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从严挑选所售商品的生产者和供货商,为顾客提供安全可靠的食品。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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