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0年第21号),涉及我市9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清溪汉良水产品店销售的罗氏虾(淡水)
(一)东莞市清溪汉良水产品店销售的罗氏虾(淡水)(规格:散装,购进日期:2020-03-24)产品,“恩诺沙星”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罗氏虾(淡水)。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了上述“罗氏虾(淡水)”8市斤,已售出6市斤(含抽样检验4市斤),2市斤自然死亡。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店停止销售,并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店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二、东莞市清溪姜成成海鲜档销售的鲈鱼(海水)
(一)东莞市清溪姜成成海鲜档销售的鲈鱼(海水)(规格:散装,购进日期:2020-03-24)产品,“呋喃唑酮代谢物”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海鲜档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鲈鱼。经调查,该海鲜档共购进了上述“鲈鱼”52.8市斤,已全部售出(含抽样检验4市斤)。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海鲜档停止销售,并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海鲜档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海鲜档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三、东莞市清溪坤记海鲜店销售的带子
(一)东莞市清溪坤记海鲜店销售的带子(规格:散装,购进日期:2020-03-26)产品,“镉(以Cd计)”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带子。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了上述“带子”30个,已售出17个(含抽样检验2.5kg),13个自然死亡。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店停止销售,并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店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四、东莞市清溪刘庆福菜档销售的豇豆
(一)东莞市清溪刘庆福菜档销售的豇豆(规格:散装,购进日期:2020-03-26)产品,“克百威”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菜档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豇豆。经调查,该菜档共购进了上述“豇豆”30市斤,已全部售出(含抽样检验3.3市斤)。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菜档停止销售,并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菜档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菜档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五、东莞市清溪林元鱼档销售的淡水鲈鱼
(一)东莞市清溪林元鱼档销售的淡水鲈鱼(规格:散装,购进日期:2020-03-26)产品,“恩诺沙星”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鱼档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淡水鲈鱼。经调查,该鱼档共购进了上述“淡水鲈鱼”10.6市斤,已全部售出(含抽样检验6市斤)。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鱼档停止销售,并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鱼档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鱼档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六、东莞市清溪周伟彬海鲜档销售的海水基围虾
(一)东莞市清溪周伟彬海鲜档销售的海水基围虾(规格:散装,购进日期:2020-03-26)产品,“呋喃唑酮代谢物”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海鲜档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海水基围虾。经调查,该海鲜档共购进了上述“海水基围虾”8.8市斤,已全部售出(含抽样检验6市斤)。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海鲜档停止销售,并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海鲜档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海鲜档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七、东莞市清溪周伟彬海鲜档销售的淡水鲈鱼
(一)东莞市清溪周伟彬海鲜档销售的淡水鲈鱼(规格:散装,购进日期:2020-03-26)产品,“恩诺沙星”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海鲜档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淡水鲈鱼。经调查,该海鲜档共购进了上述“淡水鲈鱼”8.2市斤,已全部售出(含抽样检验5.8市斤)。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海鲜档停止销售,并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海鲜档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海鲜档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八、东莞市清溪强记副食店销售的果园蛋
(一)东莞市清溪强记副食店销售的果园蛋(规格:散装,购进日期:2020-03-24)产品,“氟苯尼考”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果园蛋。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了上述“果园蛋”144市斤,已全部售出(含抽样检验6.5市斤)。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店停止销售,并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店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九、东莞市清溪胜坚菜档销售的菠菜
(一)东莞市清溪胜坚菜档销售的菠菜(规格:散装,购进日期:2020-03-26)产品,“毒死蜱”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菜档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菠菜。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了上述“菠菜”20市斤,已全部售出(含抽样检验4市斤)。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菜档停止销售,并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菜档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菜档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十、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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