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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溪镇关于2021年低保、特困对象价格临时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通告

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 2022-02-07

  根据《东莞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东府〔2018〕17号)、《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低收入群体临时价格补贴与价格上涨联动机制的通知》(东府办〔2014〕63号)文件要求,联动机制的补助标准与价格上涨水平相适应,缓解价格上涨对低收入群众生活造成的影响。2021年,低保、特困对象价格临时补贴预算额度为250,000元。因市未下拨低保、特困对象价格临时补贴,故本年度的支出为0元。


  清溪镇公共服务办

  2022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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