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东府办函〔2021〕207号)文件要求,2021年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100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预算额度为100,000元,我镇城市低保对象8户9人,全年共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99,110元。
清溪镇公共服务办
2022年1月28日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东府办函〔2021〕207号)文件要求,2021年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100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预算额度为100,000元,我镇城市低保对象8户9人,全年共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99,110元。
清溪镇公共服务办
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