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凌晨,清溪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在辖区科技路设点查车时,发现一辆可疑的轿车缓缓驶入辅道,执勤人员立即上前进行检查。经对司机张某现场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110mg/100ml。
张某表示,当时其与朋友吃饭喝酒后,其间喝了三杯啤酒,担心其醉酒朋友安全,又觉得路程不远,便“好心”酒后开车送其回家,不料半路被交警查获。张某听到自己即将面临的处罚后,便自嘲自己“可以开五年电动车了”。交警严肃批评了张某酒后开车的行为,只要喝了酒,就不能碰方向盘,绝对不能抱有侥幸心理。
最终,张某血液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11.58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张某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目前,此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