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凌晨,清溪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在辖区科技路路段查获一涉酒驾驶司机金某。现场,经对金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其结果为90mg/100ml,后对金某送院进行抽血检测,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93.76mg/100ml,属于醉酒驾车。
金某供述,5月2日晚,其与朋友聚餐期间喝酒。聚餐结束后,金某觉得回公司路程不远,而且自己精神状态仍清醒,于是侥幸驾车上路,最终被查。交警调查发现,金某曾于2022年4月22日因醉酒驾驶被东莞交警大队查获,此次属于二次醉驾。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清溪交警提醒,酒驾醉驾肇事祸害大,驾驶员切勿抱着侥幸心理以身试法,为了你与他人的出行安全,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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