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上午,清溪公安接到群众吴先生报警,称其停靠在嘉信广场路边的轿车车内财物被盗,损失约4000余元现金。清溪公安分局清溪派出所组织警力立即开展侦查,对案件进行研判。经走访调查和分析研判,民警获取了犯罪嫌疑人盗窃车内财物的相关证据。
为尽早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民警持续作战,于当天下午14时在清溪镇厦坭村一桥底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经查,7月28日凌晨,犯罪嫌疑人李某路过嘉信广场附近时,当看到停靠在马路旁的轿车副驾驶位玻璃没关,顿时心生歹念,随后,爬进车内实施盗窃,盗窃现金约4000元。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清溪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在此,清溪警方正告那些心怀不轨、企图兴风作浪的人: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同时也温馨提示各位车主,汽车不是保险箱,贵重物品勿存放!如发现车内财物被盗,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