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街镇 > 中国东莞清溪镇栏目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乡村振兴

扶贫资金项目

来源: 本站 发布时间: 2017-01-18

1、扶贫资金申报指南:本市财政按比例要求足额安排财政专项资金。

2、扶贫资金项目评审情况、评审结果:落实《广东省新时期精准扶贫开发资金筹集使用监管办法》,及时拨付财政专项资金到位;建立严格、规范、周密的监管制度,健全从资金筹集到监督检查等环节全过程监管机制。

3、资金安排情况:每年每村安排不少于30万资金(不含人均2万元财政专项资金)到对口帮扶相对贫困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站长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