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府办[2021]23号)、《关于印发〈关于实施科技清溪工程建设创新型镇区的意见(2017年修订)〉的通知》(清府办〔2017〕41号)及《关于印发〈清溪镇实施重点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行动方案(试行)〉的通知》(清府〔2017〕10号)等文件精神,2021年创新强镇专项经费(科技清溪工程资金)预算为25,890,000元,2021年创新强镇专项经费(科技清溪工程资金)实际支出为25,690,098.02元,其中,市级资金为4,000,000元,镇级资金为21,690,098.02万元,共奖励了149家企业和光伏发电项目(个人)补助的58人。
东莞市清溪镇经济发展局
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