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溪应急管理分局联合多部门查获一起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案件,依法查扣烟花爆竹2382箱,总重量合计18.08吨,药量总计1288.25千克。目前,案件已依法移交至公安机关,相关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这是清溪镇近年来查获最大规模的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案件。
此次行动源于3月17日接到的线索,有关部门发现位于清溪镇马滩工业区三路5号的某果园内存放大量烟花爆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清溪应急管理分局迅速响应,联合公安分局和属地村委会对现场进行突击检查。
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后,发现果园大门紧闭,随后在属地村委会的协助下,二手房东韩某华被通知前来开门。在仓库内,执法人员发现了大量标有“中国红”“富贵吉祥”“龙凤呈祥”等字样的烟花爆竹。经现场清点,仓库内存有烟花爆竹2382箱,合计18.08吨,总药量1288.25千克。执法人员随即依法查封涉案场所,原地扣押违法烟花爆竹。
经调查,该果园由韩某华、张某贤等人承租,并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意图逃避监管。韩某华、张某贤等人涉嫌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烟花爆竹经营,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九条、《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应急管理分局通过行刑衔接,将本案件移交至公安机关跟进处理。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相关涉事人员已被刑事拘留。
清溪应急管理分局负责人提醒广大市民,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不仅存在极大安全隐患,还可能触犯法律。呼吁市民如发现类似违法行为,应立即拨打举报电话,共同维护社会的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