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街镇 > 中国东莞清溪镇栏目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产品质量监管执法

清溪一废品站违法存储危险化学品被查处

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 2022-11-11

  近日,清溪镇一废品站因不顾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私自存放1380公斤危险化学品,被清溪镇应急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同时面临5万元罚款。

  记者了解到,执法人员在检查一废品站时,发现一辆满载白色铁桶的货车,散发着刺鼻气味,疑似危险化学品,随即将相关情况反馈至东莞市应急管理局清溪分局(以下简称清溪应急管理分局)。随后,清溪应急管理分局会同交通、生态环境等部门赶往现场进行联合处置。

  到达现场时,废品站经营者正转移车内白色铁桶,并将桶内液体倾倒在地。执法人员迅速向前核实,查看铁桶标签,初步认定铁桶内液体为树脂溶剂,属于危险化学品,并作出相应应急处置。经询问了解,该废品站主要经营范围为再生资源回收,不包含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报废汽车等需经相关部门批准的项目,其经营者无法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按照相关规定,危险化学品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内,并设专人管理。该废品站四处堆满了待处理的塑料垃圾,条件极其简陋,不具备储存危险化学品的条件,其违法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行为犹如在场所内存放了一个定时“炸弹”,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为切实将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清溪应急管理分局依法责令该废品站停止营业,查获危险化学品1380公斤,并将其交由有资质的公司进行无害处理。同时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对该废品站作出处以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站长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