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晚,清溪镇组织多部门联合开展餐饮场所非法使用“环保油”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使用“环保油”行为,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据悉,“环保油”是甲醇燃料(学名醇基液体燃料)的俗称,含95%以上甲醇,同时掺入了一定比例的汽油、组分油等其他液体燃料,因价格低、燃烧热量高,近年来“环保油”成为部分餐饮场所的燃料,但由于“环保油”闪点低、易燃易爆,且大部分装置简陋,故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当晚8时,检查组一行深入三中村和九乡村,对村辖区主要道路附近的餐饮场所开展“环保油”专项整治行动。每到一家餐饮场所,检查组均重点查看餐饮场所是否违规使用“环保油”作为燃料,与场所负责人签署禁止使用“环保油”承诺书,叮嘱他们要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充分认识到“环保油”其实是“定时炸弹”,存在遇热源和明火易燃烧和爆炸的安全风险,杜绝使用“环保油”。
截至目前,清溪镇已连续开展3次“环保油”专项整治行动,出动执法人员64人次,检查餐饮场所84家次,共签订不购买使用“环保油”承诺书84份。接下来,清溪镇将继续加大检查复查力度,采取严厉措施整治“环保油”违法违规行为,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马上落实整改。同时,要求村(社区)做好严禁使用“环保油”的宣传工作,全面加强辖区内餐饮场所使用“环保油”的摸排力度,切实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