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清溪镇集体资产交易中心受东莞市青湖物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组织清溪镇青湖星园路2号118室至119室商铺出租项目竞投,欢迎有意参加竞投的人士参与报名竞投。
一、竞投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QXZCJY21147
项目名称:清溪镇青湖星园路2号118室至119室商铺出租
二、资产的使用范围:经营使用。
三、说明及要求:1、公开叫价,价高者得,以月租金作为基数,以人民币100元为一个增加幅度,也可以递增一个增加幅度或不低于增加幅度的数额;
2、未经青湖公司同意竞得人不得擅自改变商铺的经营用途,尤其是不得经营加工小作坊、危险品、污染性等行业。竞得人必须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照;不得利用商铺进行非法活动,否则,一切责任由竞得人负责;
3、商铺由竞得人自行出资装修,但不得损坏和随意改变商铺主体结构,如需改建,必须征得青湖公司同意方可进行。租赁期满后,该装修无偿无条件归青湖公司所有;
4、竞得人不得将商铺转租、转让或分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青湖公司有权收回该商铺,并依法追究竞得人的相关责任;
5、租赁期间竞得人应为所承租商铺购买保险,否则,由于竞得人原因造成火灾或其他事故,均由竞得人承担全部责任,还应赔偿青湖公司的全部经济损失;
6、租赁期间商铺内不得住人,否则,按消防、安监等相关部门规定处理;
7、竞得人要保持商铺之地面、墙壁、天花、门窗等完好无损。如有损坏的,竞得人要负责维修。租赁期间,青湖公司不对商铺进行维修翻新,所有损坏、损耗由竞得人自行更新,并承担全部费用;
8、在合同期内如因城市建设和规划等原因需提前收回该商铺,青湖公司须提前三个月通知竞得人,竞得人无条件退还本商铺,青湖公司不作任何补偿、赔偿;
9、若竞得人违反以上任何一项,均视竞得人为违约处理,青湖公司有权要求竞得人付清租金和水电费用并立即收回商铺,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给竞得人,合同立即终止,装修费用亦不作任何补偿;
10、其他请在东莞市集体资产网上交易平台下载附件详阅。
四、投标单位准入条件: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五、公告时间
本招标公告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上午08时30分至2021年11月23日下午17时30分。
六、本项目采用网上竞投方式竞投,按照总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竞投人请通过东莞市集体资产网上交易平台(dgnzb.dg.gov.cn/trade)进行网上报名、缴纳交易保证金以及参与报价等,操作指引详见平台网站“交易指南”栏目,对不按操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规定的步骤和要求进行操作的,造成的损失由竞投人自行承担。
七、中标人资格审核提交资料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以个人名义竞投的须提供);
(二)营业执照原件与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以企业名义竞投的须提供);
(三)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
(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
(五)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网上竞价交易采取先竞价后审核竞投资格的方式。
八、看样时间
本中心组织看样时间为:2021年11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竞投人敬请提前一个工作日联系我中心统一安排。其余时间,请竞投人自行看样。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我中心不承担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竞投人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投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九、报名截止时间
有意竞投者,请于2021年11月24日下午16点30分前通过东莞市集体资产网上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十、交易保证金
竞投人于2021年11月25日上午11点30分前将保证金汇入平台随机生成的银行账户中。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无效。
账户名称: 东莞市清溪镇集体资产交易中心
账号获取方式: 由平台随机生成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清溪支行
说明:
1、竞投人登录平台,成功报名后,需点击“获取保证金账号”,系统将自动生成一个随机的由27位数字组成的账号;该账号仅用于该竞投人缴纳该宗交易保证金。
2、交易保证金必须通过网银,银行网点转账等方式交纳保证金到网上交易平台生成的指定账户中,现金缴纳视为无效;
3、账号开户人与网上交易账号申请人必须同一个人;
4、交易保证金无息退回,且退回时,可能产生一定费用,费用由竞投人承担,具体情况请咨询农业银行东莞清溪支行(联系电话:87731384)。
十一、竞投时间
本项目竞投时间为:2021年11月26日下午15时00分00秒至2021年11月26日下午16时00分00秒,竞投人请在规定时间内参与报价。本次交易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结束前,每最后3分钟如果有竞投人出价,就自动延迟180秒,最大延迟次数999次。
十二、中标人审核资料时间及有关事项
网上竞价结束后,中标人请于2021年12月1日下午16时30分(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前携带第七条所列资料到清溪镇清凤路财经大厦八楼资产交易中心进行资格审核。
审核通过后,在《成交确认书》规定的时间内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核、中标后弃标或经交易中心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的竞投人,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全部交易保证金,并重新组织交易。
十三、其他信息
本项目的详细情况请下载附件(下载网址:dgnzb.dg.gov.cn/trade)
其他公告发布网址: dgnzb.dg.gov.cn以及www.dg.gov.cn/qingxi/
十四、联系方式
东莞市清溪镇集体资产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0769-87381163
联系地址:东莞市清溪镇清凤路财经大厦八楼资产交易中心
东莞市清溪镇集体资产交易中心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