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政策文件:清府〔2023〕32号-关于印发《清溪镇“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
文字概述:
《东莞市清溪镇“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落实《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指导意见(试行)》(环环评〔2021〕108号),筑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底线,以《东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东府〔2021〕44号)为基础,结合清溪镇实际情况,细化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清溪分局起草了《东莞市清溪镇“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重点解读内容
《方案》由正文和附件组成,其中正文主要包括总论、环境管控单元划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和实施应用;附件分别是清溪镇生态空间划定情况汇总表、清溪镇环境管控单元汇总表、清溪镇环境管控单元图和清溪镇各管控单元准入清单。
总论中明确了《方案》编制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以及主要目标。在环境管控单元划定中,简要说明了全镇7个环境管控单元的划定情况,包括3个重点管控单元和4个优先保护单元,其中,重点管控单元面积62.72平方公里,占镇域面积的44.76%;优先保护单元4个,面积77.40平方公里,占镇域面积的55.24%,主要涉及东莞银瓶嘴市级自然保护区、东莞银瓶山市级森林公园、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东莞红门山市级森林公园、东莞山水天地市级森林公园等自然保护地以及三坑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茅輋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契爷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重要水源保护区。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从空间布局管控、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以及能源资源利用四个方面提出清溪镇总体生态环境准入要求。
实施应用中从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加强重点区域环境监督管理和构建动态更新机制等方面提出《方案》实施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