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2010年清溪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诉讼申诉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镇政府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东莞市清溪镇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清溪镇党政办联系(地址:东莞市清溪镇香芒中路222号,邮编:523660,电话:0769-87731017)。
一、概述
2010年,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全镇各部门、单位认真学习《条例》,利用《清溪报》、政务公开栏等方式大力宣传《条例》内容。同时,把贯彻落实《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深入推进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障机制、规范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搭建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平台等方面的建设。
(一)抓好载体建设,打造阳光政府
一是深化网上政务公开。对“东莞·清溪”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改版,规范清溪镇政府信息公开的政务公开栏目,完善“东莞·清溪”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查阅模块,提高政府信息网上公开的完整性、时效性和实用性。二是规范行政中心管理。坚持与时俱进,进一步完善行政办事中心运行机制,积极开展“窗口便民月”、“窗口咨询周”等系列活动,提高即时办结率和政务公开化。三是增设信息公开机构。在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档案工作的基础上,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室,方便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查阅政府资料,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政府信息查阅途径。
(二)健全公开机制,规范制度建设
一是健全各类媒体发布制度。继续做好政府重大工作的新闻发布工作,通过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及时发布政务信息,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二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深入贯彻落实《东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多途径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公示,保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科学、民主,提高重大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三是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结合各行政执法单位变更或新增的行政执法职权,根据部门机构设置实际,全面进行审核,积极作出调整,及时向社会公示。
(三)注重公开实效,强化监督考核
一是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考核迎检。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栏目,全力做好政务信息公开考核迎检工作。二是积极办好政府热线、阳光热线。通过论坛、网站等载体主动接受人大、政协、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和评议,推动政务公开深入开展。三是深化完善建议投诉渠道。专人解答热线电话咨询,每天收集镇长信箱、机关效能投诉信箱反映事件,认真做好全程跟踪回复工作,加强对问题事项整改,并对建设性意见纳入政府决策范围。专门设计更合理、更科学投诉表格样式,方便任何工作人员随时做到记录规范、呈批统一、处理有序,避免工作脱节无人管。四是坚决做好重大事项公示。深化公开内容,加大对重大投资项目、财政预算、财政决算、应急管理、镇政府主要工作进展情况等内容公示力度,全面接受社会监督,促使政务工作持续改进。
(四)坚持自我提升,深化业务交流
一是积极参加培训。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市组织的专题学习、业务培训、考察调研、工作现场会,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进一步增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能动性。二是加强工作交流。主动走访学习,认真学习兄弟镇街的先进做法,互相交流工作经验,实现业务能力共促进、共提高。主动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联系,在载体建设、制度完善、信息公开电子化等方面取得了及时的指导和支持,为更好开展信息公开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通过清溪镇政府网站、电视台、《清溪报》、《政务公开栏》以及《简报》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年发布政府信息223条(共六大类),其中,机构职能4条,占1.8 %;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21条,占9.4 %;业务工作58条,占26 %;应急管理5条,占2.2%;统计数据3条,占1.3%;通知公告13条,占5.8%;工作动态111条,占49.8%;重要会议4条,占1.8%;人士任免4条,占1.8%。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宗。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全年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支出0元,没有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0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同时也存在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规范、监督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和不足。今后,将采取以下措施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载体建设,提高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一是更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途径。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政务公开栏等宣传载体,广泛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增强部门信息公开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更深入发展政府网站平台。加强政府网站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及时发布政府公告、规章文件、部门信息、政府采购、招投标公告、工作动态等政府信息,深化完善反馈平台,及时答复群众建议、意见以及反馈处理结果。三是更全面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凡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
(二)加强交流指导,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是强化业务引导。积极督促各村(居)、各单位、各办公室落实政务工作责任人,引导进一步健全组织体系,规范政务公开栏、举报箱以及举报电话的设置。二是强化制度保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和保障机制,依法妥善处理好信息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在提高政务公开透明度的同时切实做好保密工作。三是强化经验推广。积极收集、学习先进经验做法,全面进行推广,推动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组织、有计划、分层次、分步骤地向更高水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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