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01.01施行)等相关规定,现将《清溪契爷石九乡片区排水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向公众公开,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清溪契爷石九乡片区排水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东莞市清溪镇水务工程运营中心
项目地址:东莞市清溪镇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隔离工程,截流工程,清水工程、清淤工程。隔离工程由新建隔离闸1座,新建隔离墙0.147km;截流工程新建管渠3.357km,其中DN4000顶管长3.271km,明渠长0.086km,截渠进口设水闸1座;清水工程新建清水管渠3.348km,其中DN1600顶管0.688km、DN2800顶管2.309km、DN1600埋管0.034km、明渠长0.262km,导流渠0.055km,清水顶管出口设检修闸1座;清淤工程为九乡渠清淤长0.124km,正坑水水清障0.267km。
二、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arXRa3q_8lptQ68JZgbZ1g 提取码: 42ug
纸质报告书:公众可通过打电话、写信、发传真或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纸质报告书。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的范围为受本项目直接、间接影响的公众,首先包括项目评价范围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其他关心本项目实施和环境保护的有关专业专家、相关主管部门等。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arXRa3q_8lptQ68JZgbZ1g 提取码: 42ug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建议和意见,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并于公示期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意见日期、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七、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东莞市清溪镇水务工程运营中心
联系人:杨文彬
联系电话:15876455382
电子邮箱:445282551@qq.com
联系地址:东莞市清溪镇香芒东路222号清溪镇人民政府
八、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州同河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3267218727
电子邮箱:1070153704@qq.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东圃二马路67号8、9房部位8-210房
东莞市清溪镇水务工程运营中心
2026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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