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2023修订)》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我镇重大行政决策能力,保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现将《东莞市清溪镇防洪排涝排水规划(2022~2035年)(报批稿)》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在公示期间,对该规划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等法定方式向东莞市清溪镇水务工程运营中心反馈。
一、公示时间
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网上公示
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dg.gov.cn/qingxi/)。
三、公示意见或建议反馈方式
(一)电子邮箱:445282551@qq.com;
(二)书面邮寄至东莞市清溪镇清林路168号清溪湖管养楼二楼清溪镇水务工程运营中心,邮编:523000(邮件标题或信封封面请注明“东莞市清溪镇防洪排涝排水规划(2022~2035年)(报批稿)意见建议”字样)。
四、联系方式
东莞市清溪镇水务工程运营中心,联系电话87732811。
东莞市清溪镇水务工程运营中心
202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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