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街镇 > 中国东莞清溪镇栏目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住房保障申请登记结果公示(第十八期)

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 2020-09-23

  根据《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市政府第138号令),现对申请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书面向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住房规划建设局提出,反映人需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否则作异议无效处理。以下名单将从 2020年9月23日起至 2020年10  月2日止,在东莞清溪网上公示10天,网址:(http://www.dg.gov.cn/qingxi/ ),请下载附件查阅。


  附件:住房保障申请登记结果公示(第十八期)(新入户杨珊).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站长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