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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委干〔2025〕45号(关于胡诗诗等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 2025-12-10

各单位、各村(社区):

  镇委决定:

  胡诗诗  任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清溪分局、市医疗保障局清溪分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清溪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清溪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副主任,免镇党政综合办副主任职务、镇人民政府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黄建文  任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镇人民政府三级主办,免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清溪分局、市医疗保障局清溪分局副局长职务、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钟贵荣  任镇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副主任、镇人民政府三级主任科员,免东莞市司法局清溪分局副局长职务、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中共清溪镇委员会

  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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