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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委干〔2025〕28号(关于王月文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 2025-09-02

各单位、各村(社区):

  镇委决定:

  王月文  任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1年;

  刘   斌  任镇房地产管理所副所长,试用期1年。


  中共清溪镇委员会

202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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