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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委干〔2023〕15号(关于曾智仁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 2023-07-07

各单位、办公室,各村(社区)党组织:

  镇委决定:

  曾智仁  试任清溪医院副院长期满,正式任职;

  谢漫丽  试任清溪医院副院长期满,正式任职;

  刘艳芬  试任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期满,正式任职。


  中共清溪镇委员会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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