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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委干〔2023〕13号(关于姚伟民等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 2023-07-07

各单位、办公室,各村(社区)党组织:

  镇委决定:

  姚伟民  任镇人民政府三级调研员;

  李全福  任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清溪分局三级高级主办;

  刘伟锋  任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


  中共清溪镇委员会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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