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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委干〔2022〕14号(关于刘远东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 2022-08-10

各单位、办公室,各村(社区)党组织:

  镇委决定:

  刘远东  任镇规划管理所副所长,试用期1年;

  杨志杰  任镇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1年。


  中共清溪镇委员会

  202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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