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办公室,各村(社区)党组织:
镇委决定:
曾智仁 任清溪医院副院长,试用期1年,免清溪医院总务股副股长职务;
谢漫丽 任清溪医院副院长,试用期1年;
刘艳芬 任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1年;
殷耀华 免清溪医院副院长职务。
中共清溪镇委员会
2022年6月2日
各单位、办公室,各村(社区)党组织:
镇委决定:
曾智仁 任清溪医院副院长,试用期1年,免清溪医院总务股副股长职务;
谢漫丽 任清溪医院副院长,试用期1年;
刘艳芬 任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1年;
殷耀华 免清溪医院副院长职务。
中共清溪镇委员会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