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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委干〔2022〕3号(关于李钊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 2022-03-09

各单位、办公室,各村(社区)党组织:

  镇委决定:

  李  钊  任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服务中心主任,免镇网格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陈国强  任镇网格管理中心主任,免镇政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刘  浩  任镇政务服务中心主任,免镇招投标服务所所长、镇集体资产交易中心主任职务;

  陈  涛  免市交通运输局清溪分局副局长职务。


  中共清溪镇委员会

  2022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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