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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委干〔2021〕27号(关于刘翔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 2021-11-30

各单位、办公室,各村(社区)党组织:


  镇委决定:

  刘  翔  任镇网格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1年;

  张定帆  任镇网格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1年;

  朱伟权  任镇水务工程运营中心副主任,试用期1年。


  中共清溪镇委员会

  202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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