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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委干〔2020〕11号(关于曾秀霞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 2020-08-05

各单位、各办公室,各村(社区)党工委:

  镇委决定:

  曾秀霞  任市交通运输局清溪分局综合股副股长,试用期1年;

  张碧勇  任市交通运输局清溪分局执法股副股长,试用期1年;

  林铭伟  任市交通运输局清溪分局运输管理股副股长,试用期1年;

  吴   广  任教育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1年;

  杨仲婷  任清溪医院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1年;

  尹云欢  任清溪医院医务股副股长,试用期1年;

  曾碧辉  任清溪医院财务股副股长,试用期1年;

  曾智仁  任清溪医院总务股副股长,试用期1年;

  冯海光  免清溪医院防保股副股长职务;

  黄   宏  免清溪医院医务股副股长职务。


  中共清溪镇委员会

  2020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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