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委干〔2013〕2号
关于吴俊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各单位、各办公室:
经镇委及市卫生局党组研究决定:
吴俊生 任清溪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姚伟民 免清溪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中共清溪镇委员会
2013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