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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委干[2013]2号(关于吴俊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 本站 发布时间: 2013-03-29

清委干〔2013〕2号

关于吴俊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各单位、各办公室:

经镇委及市卫生局党组研究决定:

吴俊生 任清溪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姚伟民 免清溪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中共清溪镇委员会

2013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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