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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委干[2016]10号(关于肖永贵同志任职的通知)

来源: 本站 发布时间: 2016-05-03

各村(居)委会、各单位、各办公室:

镇委决定:

肖永贵 任清溪医院院长(副科级),试用期1年。

中共清溪镇委员会

201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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