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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委干[2015]18号(关于李全福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 本站 发布时间: 2015-12-17

各村(居)委会、各单位、各办公室:

  镇委决定:

  李全福 任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清溪分局副局长(副科级),试用期1年;

  殷志峰 任清溪镇投资服务中心主任(副科级),试用期1年;

  黄佳怡 试任党政办副主任期满,正式任职;

  叶露娜 试任共青团清溪镇委副书记期满,正式任职;

  周国强 试任清溪镇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服务协调股股长期满,正式任职。

 

中共清溪镇委员会

201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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