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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委干[2013]17号(关于叶志军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 本站 发布时间: 2013-08-30

清委干〔2013〕17号

关于叶志军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各单位、各办公室:

镇委决定:

叶志军 任清溪镇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副经理(副主任级),免经贸办副主任职务。

中共清溪镇委员会

2013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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