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委干〔2013〕17号
关于叶志军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各单位、各办公室:
镇委决定:
叶志军 任清溪镇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副经理(副主任级),免经贸办副主任职务。
中共清溪镇委员会
2013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