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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委干[2014]5号(关于林伟强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 本站 发布时间: 2014-08-15

清委干[2014]5号

关于林伟强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各单位、各办公室:

镇委决定:

林伟强 任企业工委专职副书记,试用期1年,免党政办副主任职务。

中共清溪镇委员会

2014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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