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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委干[2014]2号(关于黄月嫦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 本站 发布时间: 2014-03-28

清委干〔2014〕2号

关于黄月嫦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各单位、各办公室:

镇委决定:

黄月嫦 兼任清溪镇经济联合总社法人代表(主任级),试用期1年;

许韶华 任清溪有线广播电视台副台长(副主任级),试用期1年;

柳志勇 任清溪镇会计核算中心主任(主任级),免市财政局清溪分局办公室主任职务;

徐群山 兼任清溪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殷志峰 兼任清溪青湖工业园有限公司总经理,免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副经理职务;

张志杰 兼任清溪园区开发有限公司经理;

巫素华 任清溪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经理兼香港同民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李 钊 兼任清溪镇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副主任;

林伟雄 兼任清溪工业开发有限公司经理、对外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经理;

叶志军 兼任清保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经理;

余畅奇 任监察室主任,免纪检监察办主任职务;

曾茂泉 免总工会副主席职务;

刘 浩 免清溪镇会计核算中心主任职务,保留副科级。

中共清溪镇委员会

201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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