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委干〔2013〕10号
关于杨向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各单位、各办公室:
镇委决定:
杨向明 任清溪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主任(副科级),试用期1年;
朱国强 免清溪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保留副科级。
中共清溪镇委员会
2013年4月1日
清委干〔2013〕10号
关于杨向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各单位、各办公室:
镇委决定:
杨向明 任清溪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主任(副科级),试用期1年;
朱国强 免清溪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保留副科级。
中共清溪镇委员会
201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