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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委干[2013]10号(关于杨向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 本站 发布时间: 2013-04-10

清委干〔2013〕10号

关于杨向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各单位、各办公室:

镇委决定:

杨向明 任清溪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主任(副科级),试用期1年;

朱国强 免清溪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保留副科级。

中共清溪镇委员会

2013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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