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委干〔2013〕1号
关于张欣然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各单位、各办公室:
镇委决定:
张欣然 任清溪镇人才服务站站长(主任级),试用期1年;
殷志峰 任清溪镇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副经理(主任级),试用期1年,免宣传教育办副主任职务;
陈应成 任信访办副主任,试用期1年;
曾茂泉 兼任清溪镇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副经理;
张志杰 兼任清溪镇园区开发公司副经理(副主任级);
许 维 任清溪镇园区开发公司副经理(副主任级),免外经办副主任职务。
中共清溪镇委员会
2013年3月8日
清委干〔2013〕1号
关于张欣然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各单位、各办公室:
镇委决定:
张欣然 任清溪镇人才服务站站长(主任级),试用期1年;
殷志峰 任清溪镇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副经理(主任级),试用期1年,免宣传教育办副主任职务;
陈应成 任信访办副主任,试用期1年;
曾茂泉 兼任清溪镇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副经理;
张志杰 兼任清溪镇园区开发公司副经理(副主任级);
许 维 任清溪镇园区开发公司副经理(副主任级),免外经办副主任职务。
中共清溪镇委员会
201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