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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委干[2012]8号(关于李妙仪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 本站 发布时间: 2012-12-27

清委干〔2012〕8号

关于李妙仪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各单位、各办公室:

镇委决定:

李妙仪 任清溪镇投资服务中心主任(主任级),试用期1年,免信访办副主任职务。

中共清溪镇委员会

2012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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