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委干〔2012〕8号
关于李妙仪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各单位、各办公室:
镇委决定:
李妙仪 任清溪镇投资服务中心主任(主任级),试用期1年,免信访办副主任职务。
中共清溪镇委员会
201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