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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委干[2012]9号(关于王冠清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 本站 发布时间: 2012-12-27

清委干〔2012〕9号

关于王冠清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各单位、各办公室:

镇委决定:

王冠清 任东莞市环境保护局清溪分局局长(正科级),试用期1年,免外经办主任职务;

邓兰桂 任东莞市财政局清溪分局副局长(副科级),试用期1年;

黄小玲 任东莞市财政局清溪分局副局长(副科级),试用期1年,免东莞市财政局清溪分局办公室主任职务;

黄晓东 任人大办主任,免经贸办主任职务;

吴俊生 免东莞市环境保护局清溪分局局长职务,保留副科级;

徐建国 免东莞市财政局清溪分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副科级;

黄铁明 免人大办主任职务,保留副科级。

中共清溪镇委员会

2012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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