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委干〔2012〕9号
关于王冠清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各单位、各办公室:
镇委决定:
王冠清 任东莞市环境保护局清溪分局局长(正科级),试用期1年,免外经办主任职务;
邓兰桂 任东莞市财政局清溪分局副局长(副科级),试用期1年;
黄小玲 任东莞市财政局清溪分局副局长(副科级),试用期1年,免东莞市财政局清溪分局办公室主任职务;
黄晓东 任人大办主任,免经贸办主任职务;
吴俊生 免东莞市环境保护局清溪分局局长职务,保留副科级;
徐建国 免东莞市财政局清溪分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副科级;
黄铁明 免人大办主任职务,保留副科级。
中共清溪镇委员会
2012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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