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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委干[2012]4号(关于张景传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来源: 本站 发布时间: 2012-07-26

清委干〔2012〕4号

关于张景传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各单位、各办公室:

镇委决定:

张景传 任清溪镇纪委委员;

孙明辉 任清溪镇纪委委员。

中共清溪镇委员会

2012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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