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委干〔2010〕2号
关于朱汉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各单位、各办公室:
镇委决定:
朱汉文 任渔樑围村党支部书记;
曾汉斌 任九乡村党支部书记;
刘 浩 任清溪镇会计核算中心主任(主任级),试用期1年,免清溪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尹太良 任清溪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主任(主任级),试用期1年,免经贸办副主任职务;
李寿南 任社会事务办主任级干部,免社会事务办副主任职务;
陈浩东 任清溪镇房地产管理所所长,试用期1年,免清溪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黄锦华 任规划建设办副主任、清溪镇规划管理所所长,免清溪镇房地产管理所所长职务;
朱国强 任清溪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主任(主任级),免清溪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朱润泰 任清溪镇投资服务中心副主任(副主任级),免渔樑围村党支部书记职务;
陈家乐 任清溪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副主任(副主任级),免清溪镇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副经理职务;
朱汉平 任清溪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副主任(副主任级)、博物图书馆馆长;
蔡国焕 免清溪镇规划管理所所长职务;
徐建国 免清溪镇会计核算中心主任职务;
李勇辉 免九乡村党支部书记职务。
中共清溪镇委员会
2010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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