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委干〔2009〕11号
关于殷敏强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各单位、各办公室:
镇委决定:
殷敏强 任市环境保护局清溪分局副局长(副科级),试用期1年。
中共清溪镇委员会
2009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