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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委干〔2009〕11号关于殷敏强同志任职的通知

来源: 本站 发布时间: 2010-02-25

清委干〔2009〕11号

关于殷敏强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各单位、各办公室:

镇委决定:

殷敏强 任市环境保护局清溪分局副局长(副科级),试用期1年。

中共清溪镇委员会

2009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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