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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委干[2009]9号关于李邦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 本站 发布时间: 2010-02-02

清委干〔2009〕9号

关于李邦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各单位、各办公室:

镇委决定:

李 邦 任清溪镇税务协管中心主任,试用期1年,

   免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副经理职务;

蓝旭文 任农办副主任,试用期1年;

黄小玲 任市财政局清溪分局办公室主任,试用期1年;

邓玉坤 任清溪镇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试用期1年;

黄建新 任清溪镇房地产管理所副所长,试用期1年;

谢浩杰 任清溪镇水利管理所副所长,试用期1年;

张小周 任清溪镇自来水有限公司经理,试用期1年;

柳志勇 任清溪镇会计核算中心副主任(副主任级),

   免市财政局清溪分局预算收支管理股股长职务;

周 平 任市财政局清溪分局财会资产监督股股长,

   免征收管理股股长职务;

唐 珍 任市财政局清溪分局预算收支管理股股长,

   免办公室主任职务;

姚杰锋 任市财政局清溪分局征收管理股股长,

   免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职务;

陈家乐 任清溪镇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副经理,

   免自来水有限公司经理职务;

杨志航 任清溪镇税务协管中心副主任;

尹远强 任农办副主任;

黄泰稳 免清溪镇税务协管中心主任、经贸办副主任职务。

中共清溪镇委员会

2009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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