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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委干[2009]7号(关于吴俊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 本站 发布时间: 2009-08-07

清委干〔2009〕7号

关于吴俊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各单位、各办公室:

镇委决定:

吴俊生 任市环境保护局清溪分局局长(副科级),试用期1年;

杜文宇 任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清溪分局副局长(副科级),试用期1年,免党政办副主任职务;

蔡家树 免市环境保护局清溪分局局长职务。

中共清溪镇委员会

2009年6月22日

主题词:人事 任免 通知

抄送:镇领导班子成员

中共清溪镇委办公室 2009年8月5日印发

(共印1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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