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全称和简称):东莞市清溪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清溪综合执法队)
负责人:黄国福
内设机构(或下属单位):综合组、法制组、执法一组、执法二组、执法三组、执法四组
工作职责:
(一)承担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辖区内文化、广电、旅游、体育、新闻出版、版权、卫生健康、农业农村、发改、网信、工信、林业、民宗、民政、教育、水务等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等工作,负责完善业务范围内的执法监督机制,监督并综合评价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执法程序、执法效能,负责组织综合执法人员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
(二)负责统筹辖区内相关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做好综合执法统一指挥协调工作平台建设,完善统一指挥、统筹调度工作机制;
(三)协调辖区各执法部门,建立协调配合、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等机制,推进辖区联合执法工作,落实“双随机”执法制度;
(四)组织实施对应市直部门在执法方面的放权事项。(五)承担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办公地址:东莞市清溪镇清凤路96号市政公司三楼。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769-87735597。
办事窗口地址:无
办公窗口电话: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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