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全称和简称):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清溪分局(清溪城管分局)
负责人:徐红凯
内设机构(或下属单位):综合法规股、数字城管股、执法股
工作职责:
(一)承担辖区内市政设施(不含排水、供水设施)、户外广告设施、城市照明设施、园林绿化、绿道、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处理、垃圾分类、燃气、热力、数字化城管、城市精细化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工作。
(二)承担镇人民政府和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清溪镇清凤路95号。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769-87293779。
办事窗口地址:无
办公窗口电话: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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