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全称和简称):东莞市清溪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东莞市清溪镇道路养护管理所)
负责人:徐红凯
内设机构(或下属单位):环卫组、绿化组、市政组
工作职责:
(一)负责本镇公园、广场、道路、桥梁、路灯等市政公用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二)承担本镇街道及其它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的管理;
(三)负责本镇园林绿化工程规划建设和管理;
(四)负责对乡村公路养护和管理;
(五)指导各村(社区)的市政公用事业服务工作;
(六)完成镇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办公地址:清溪镇清凤路95号。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769-87737919
办事窗口地址:无
办公窗口电话: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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