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全称和简称):清溪镇招投标服务所(清溪招标所)
机构设置(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无
工作职责:
(一) 负责组织协调开展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以及镇集体资产交易的具体工作;
(二) 受相关部门委托,办理政府货物、服务的政府采购事宜;负责统一发布镇集体资产交易信息;
(三) 在委托的范围内,负责组织开展政府采购招投标程序性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政府采购项目的验收工作;
(四) 负责接受竞投人咨询和报名,审查竞投人(供应商)资质;
(五) 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政府采购项目的验收工作,并配合财政部门处理相关质疑投诉;
(六) 负责收集政府采购物品信息;建立健全并管理政府采购与资产交易台账;保存管理相关交易文件、活动记录等资料档案。
(七) 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东莞市清溪镇清凤路100号财经大厦8楼。
办事窗口地址:东莞市清溪镇清凤路100号财经大厦8楼。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769-87363966,0769-87381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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